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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玲:为了孩子保留婚姻好吗

作者: 熊玲 时间:2007-04-29浏览次数:2344

   

 




爱情婚姻心理学专家黄维仁博士提出:“父母是否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为子女的缘故而留在婚姻之中,这样做对子女是否真有好处?一直是一个争议的问题。”的确,这个问题考验着许多处在离婚边缘的夫妻,社会各界人士对此亦各持己见。

 

  

根据徐安琪教授对上海市600对婚姻样本统计显示:美满幸福的婚姻占3%,糟糕而处离婚边缘的婚姻占22%,其余是处在鸡肋状态的婚姻。这个数据,实在是对婚姻憧憬的人的一桶冷水。 



处离婚边缘的婚姻,究竟有多少是困于孩子问题而不能抉择?有多少是为了孩子而决定保留不幸的婚姻?处在鸡肋状态的婚姻里,是否也存在“离婚对孩子不好”才捏住食之无味的婚姻?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前两个问题存在于许多想离婚的夫妻中,在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的婚姻中也存在“孩子咋办”的难题。因为这很符合中国父母的心理特点和思考模式。中国父母,具有厚重的家族观念、亲情情结,当自我需要与孩子的需要发生冲突时,一般会选择牺牲自我需要,甚至是没边界,没原则地满足孩子需要。有些父母,孩子就是他生活的全部,也可以说是为了孩子而活着。

 

  

为了孩子是否该保留婚姻?或者,为了孩子而决定不离婚。讨论这一纠结或决定之前,我们首先要界定,这时的婚姻已经是一种名存实亡的婚姻,夫妻本来想离婚,但考虑到孩子若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于他/她的心理健康不利,所以有考虑不离的意思。其次,我们要界定,这时夫妻对婚姻的决定,是一个有着明确目的的决定:为了孩子健康成长,需要保留婚姻。换句话说,留住糟糕的婚姻,是为了不让孩子伤心。接下来,我们提出需正视的问题:这一目的能实现吗?或说,留住糟糕的婚姻,真有利于孩子的心理健康吗?






我是很怀疑能实现这个目的。确切说,这个有着明确目的的决定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在夫妻这一决定背后,存在着达到目的的疑点:

 


爱的陷阱。父母对孩子的爱,不可置否。爱的陷阱,是父母没能意识的,他们的爱是埋伏了诸多焦虑的陷阱。若婚姻到了分离的边缘,为了给孩子一个家而不离,毫无疑问是父母出于爱孩子的动机,选择保留婚姻是手段(形式),实现孩子健康成长是他们美好的愿望或目的。但,值得怀疑的是爱的形式,它能实现美好目的吗?爱孩子有很多方式,哪些方式能让孩子感觉到被爱,怎样爱孩子能让孩子健康成长,许多父母是茫然无知的。从当今青少年心理问题的形成来看,并非是因孩子缺少父母爱,相反是获得了泛滥的爱。我们看到,被爱包围长大的孩子中,有些不但没有对父母的感恩情怀,甚至是心怀敌意和愤恨。这肯定不是因为父母爱的动机不纯,而是爱的方式出了错,是父母泛滥的爱里面存在陷阱的问题。 



当然,所谓陷阱是父母无意识设下的,指溺爱本身。至于溺爱为什么有陷阱,溺爱为何会导致孩子的心理出问题,在本文中不做讨论(我已在其它文章有详细分析)。可以推论,父母不离婚,是说父母宁可忍受婚姻的不快而不能让孩子不快,欲牺牲两人的快乐换得小孩的快乐,这是父母很伟大的滥爱,但这种假装坚强的夫妻、故着和睦的脆弱关系里,孩子未必会快乐,更可能感受到的是紧张,和不确定的焦虑不安。所以,滥爱是一种陷阱,为了孩子保留婚姻的大爱,是无法达致父母那美好目的的。



(2)想爱却不懂爱。父母这种牺牲型的爱,令人动容却不令人佩服。他们身上存在不自知的人格弱点:过分敏感和依赖情结,或者说,他们的人格结构里严重匮自足自信。为何“为了孩子保留婚姻”的人有这些人格弱点?因为,他们糟糕的婚姻本身说明他们存在个性冲突;他们想好好地爱但爱不下去了,说明他们不会爱,或说明不懂得怎么样来改变不好的现状;他们对相爱失去信心,对相处得好也缺乏自信;离婚吧,他们心存更严重的焦虑:无法面对孩子因父母分离的痛苦,无力承受自己离婚对孩子造成伤害的内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种无能的表现,一种隐藏自私的无私之爱。保留婚姻,给了孩子一个家的背后,回避了他们的人格弱点,同时还满足了他们无意识的依赖情结,因为孩子在身边,可以实现他们依恋孩子和孩子依赖他们的感情需要,而感觉有感情的连结,是可以补偿婚姻的缺憾。那么,试问有这样人格弱点的夫妻,不能建设好婚姻,能相信他们保留婚姻会使孩子健康快乐吗?



(3)隐藏的动机和危机。夫妻为了孩子留住了想分手的婚姻,婚姻在,是一个貌合神离的婚姻,家在,是一个有裂痕的完整家。可以想象,父母的某部分初衷是可能实现,即孩子在外人眼里,他/她被认为是一个双亲家的孩子,是幸福的,从而避免了“单亲家孩子很可怜很不幸”的鄙视。这个社会,好像是以家是否有双亲来判断孩子幸与不幸。父母可以忍受自己的不幸,但决不能忍受孩子在外面遭遇冷眼和歧视,哪怕是以抑制自己的感情、丧失自我为代价。其实父母为孩子的自尊编织了一张光丽的面子,又怎不是为了自己脆弱的自尊保全了自己的面子呢。

    


再看在一个有裂痕的完整家,孩子会怎样?我们但愿孩子是父母所盼望的健康成长。如果这时的婚姻是名存实亡,就不是一个有利孩子成长的关系环境。父母的存在是实,父母之间、亲子之间的爱是虚,孩子在其中体验的情感链接是无。除非父母在孩子面前成功掩饰了他们关系的虚,又逼真表演了他们关系的和谐。但这不过是童真的幻想,因为感情这东西也是实的。有,人就感到安全和舒服,没有,就会饥渴和焦虑,假装有,是无法缓解饥渴和焦虑的,因此也就不可能装得下去。

 

  

那么接下来,可以想象孩子会怎样?首先,他/她在周围的人际环境中不会遭“没爹或没妈”的白眼,并在其他单亲孩子面前略有一份庆幸。其次,孩子可能会存在内疚。因为他/她会直觉到父母的关系并不好,也迟早会知道父母是因为他/她而不离婚,孩子的意识里就会产生:他们不快乐跟我有关吗?我如何能让他们快乐?他们若离婚我咋办,他们不离婚我真的快乐吗?等疑问,孩子潜意识里会埋下:父母的幸与不幸都是跟自己相关的压力。第三,孩子体验着模糊的感知和复杂的想法,因孩子面对的是两个客体,在父子关系里,孩子有意识接受着父亲思想,潜意识里感受着父亲那份孤独、无奈的隐情;在母子关系里,孩子依赖着母亲的力量,潜意识里感受着母亲那份哀伤、无助的怨情。衍生下来还有第三个客体:父母之关系。孩子在与父母的关系里,他接受的是矛盾信息,矛盾的观念,体验的是既爱又恨、既是又非,父母间到底谁是迫害者,谁是受伤者,到底应该倾向母亲还是倾向父亲?等等,对一个幼年孩子来说,感觉是混沌而不安。生活在一个有裂痕的完整家,一对不和谐的双亲里的孩子,其个性将可能会注入不确定、不信任、敏感多疑、自卑自恨等成分。



所以,为了孩子保留婚姻,实际上是存在潜在风险与代价的行为。




 

  

那么,离婚究竟对孩子有多大的影响呢?根据权威婚姻专家华勒丝汀30年以上对离婚子女的跟踪研究,结论是:离婚子女缺乏承受失落的能力,在事业上或人际受挫时特别容易受伤,对冲突特别敏感。总之,离婚子女的心理问题多。如果这是大多数人的共识,也难怪许多想要离婚的夫妻,为了孩子而不能离婚的苦衷。

 

  

我们需要理性分析一下,华勒丝汀对离婚子女的跟踪研究,准确说,应该是一个跟踪结果的报道,说明了离婚后的子女的成长现象。这并不意味也不能确认“离婚导致子女心理问题”的理论成立。表象上,确是离婚的事实给孩子带来了不幸,仔细想,不过是离婚本身承载了这一罪过,离婚的裂痕因素和父母的教子无方,才是导致孩子心理问题的真凶。离婚之前的婚姻,孩子的心理已经潜伏了不利孩子健康成长的负性情感,离婚不过只是显现,或激化了孩子的心理问题而已。

 

  

婚姻本身,既不能保证孩子能健康成长,也不能避免孩子不会受伤害。许多长久而和谐的婚姻里,也有很糟糕甚至犯罪的孩子,许多单亲家的孩子,也不乏优秀甚至成就卓越的孩子。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婚姻的离合,而在于父母是否会爱孩子,是否会教育孩子。婚姻里,如果夫妻的人格相对成熟,且用比较成熟的方式爱着、养育着孩子,即便他们的婚姻有变化,比如离婚了,相信他们分别对孩子的爱、爱的方式不会变,那么孩子依然能健康成长。

 

  

如果保留婚姻真能起到对孩子好,只有一个前提条件:修缮关系。孩子的心理发育,是需要在富有营养(有感情的,和谐的,真实的)的婚姻关系和亲子关系里,才可能健康发育。不是有了一个家就行的,先正婚姻而后才可能为孩子。

 

  

夫妻若不愿意,或没有能力修缮婚姻,就不可能给孩子一个健康的人际环境,保留婚姻还不如离婚,对孩子的伤害相对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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