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时间
- 2011-7-14
- 最后登录
- 2016-5-26
- 阅读权限
- 150
- 积分
- 1368
- 精华
- 0
- 帖子
- 367
|
分离拒绝抛弃丧失崩溃
李孟潮
可能你未曾学习过心理治疗,也没有接受过心理治疗,可日常生活中,遇到痛苦时,你仍可能会使用各种心理治疗的技术,来解决问题。
这些技术总结起来,分为三大类,分别是转移性技术、转化性技术和接受性技术。
转移性技术的核心原理就是,把注意力转移开,转移到一个你观想出来的美好、宁静的境界中。催眠就是转移性技术为主的疗法。
转移性技术最早起源于婴儿的回避反应。
当婴儿看到,让自己不快的事物,他就会转过眼睛或者转过头去,避免自己去看这个纷扰的红尘。
这和鸵鸟把头埋到沙里,女生看恐怖片把眼睛蒙住闭上,有着共同的进化心理学起源。
转移性技术的最大好处就是起效迅速。所谓注意力决定世界,所谓大粪不臭,去挑才臭。
转移性技术的缺点是,因为并没有针对疾病的根源起作用,所以很多时候疗效不够持久。
弗洛伊德执业的早期主要是做催眠的。
但是患者们教会了他,原来没有很多创痛,患者们需要的是倾诉,而不是催眠。
倾诉,就是转化性技术的代表。
转化性技术其原理在于,把创痛情绪转化为语言符号,转化为图画,歌曲、舞蹈、沙盘、写作、思考、数学等等。
心理治疗中大多数疗法都是以转化性技术为核心的,如认知-行为、精神分析、人本主义、艺术治疗、舞动治疗、沙盘疗法、躯体疗法、梦工作、意象对话、萨提亚系统转化治疗等等。
转化性技术的原型是梦。
梦本身就是存在于人体内的一个转化系统,其工作就是把各种各样情绪、躯体感受变成一个个图像、一段段故事,就这样的消化代谢这些信息。
梦系统就是我们精神系统内置的一个心理医生,所以当我们精神系统出毛病之时,梦境必然发生变化。
至于接受性技术,在中国人来说,大概是最熟悉不过的概念。老子、庄子,禅宗、周易、大圆满、内观,有关接受、顺应、自然、无为的阐述可以说渗入到中国人生活的各方各面。
接受性技术的基本原理在于对于精神系统的无常性和自解脱性的体认,也就是说,所有的痛苦都不会永久持续下去,我们只要顺其自然,为所当为,精神系统也会自动地使用转移和转化的方法,修复绝大部分的痛苦和创伤。
古代中国人很多时候,就是通过接受性技术来从心灵痛苦中解脱。
而在欧美心理治疗界,“接受”即“疗愈”,此想法则是最近才被广泛接受的。这是在系统论作为认识论深入实践者的背景下展开的,同时也和改编自佛教内观禅修的正念训练(mindfulness training)在欧美医学界和心理学界得到推广有关。
人们总是会把转移性、转化性、接受性技术做一个组合。
比如说,一个人患了抑郁障碍,心理医生会首先和他做贝克认知疗法。这主要是转化性技术。
如果此患者还伴随有睡眠障碍、精力不足、焦虑不安等症状,心理医生可能还会在贝克认知疗法的同时合并催眠技术,帮助患者能够转移注意力,暂时从抑郁的状态中抽身而出。
如果经历了20次左右的会面,患者的抑郁症状已经缓解了。也许这位患者还要进一步的预防复发,这时候,心理医生很有可能使用接受性技术为主的一个疗法,叫做正念认知治疗( Mindfulness-based Cognitive Therapy, MBCT)。
如果一个人没有患抑郁障碍,而只是情绪稍微有些低落。那么她也会通过转移性、转换性、接受性技术来自我调节。
比如说,情绪低落时她会去看电影、看书、听音乐,这是转移性技术。
如果无效,她可能会找朋友倾诉,告诉对方自己遇到了什么不爽的事情,或者她可能把这种痛苦写成文字,发到博客上,这是转化性技术;
最后,她可能躺倒床上发呆,或者去一个安静的地方如湖边静静坐着,默默等待这种情绪过去。这是接受性技术。
接受性技术来自于对情绪之无常性的了知和顺应,来自于对心灵之自解脱、自疗愈能力的充分信任。
接受性技术的“接受”是主动地接受,其情绪背景是放松的,而被动、无奈地接受,其情绪背景是抑郁的。被动地接受,准确地说,叫做忍受。
忍受和接受的区别就在于。接受状态中,往往都有活跃转化性的过程。而忍受中此过程往往缺失。
以离婚为例。离婚可以分为感情裂隙期,形式离婚期和离婚后重整期。
在感情裂隙期,很多人的应对方式就是转移注意力。
有时候是转移到努力工作、拼命赚钱中……
有时候是转移到看电视看电影看DVD看mp4看报纸看网站中……
有时候转移到全心全意管理孩子的学习中或全心全意照料宠物犬旺财中……
直到有一天,转移到了另一个男人或者另一个女人的怀抱中。
婚外情被发现之时,就宣告着这种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催眠技术的终止。
两口子这时候开始争吵和控诉,这就是转化性技术的开始。
离婚的人们之所以争吵和控诉,是因为他们想要消化和转化长期压抑在夫妻关系中的愤怒、埋怨、仇恨、不满和失望。
所以婚姻治疗师往往会认为吵得不可开交的夫妻们,往往是有希望的夫妻。
因为他们还在沟通,还在试图消化、转化、弥补夫妻间的分歧和差异。
如果夫妻能够转化和消化这些因素,再次回到婚姻基础上,那么他们可能进入婚姻的整合期。
否则,他们就进入形式离婚期。从冷战进入到分居、法律事务处理等现实事务的处理。
在形式离婚期,人们开始进入离婚哀悼过程。
Figure 1
Figure 1 Reprinted from Introduction to Psychodynamics(Horowitz, 1988).
有关离婚哀悼过程的分期有很多种,其中最明了的一种是分为四个时期,分别是:
第一期:“为什么是我?”期。
第二期:“如果当初……”期。
第三期:“随它去”期。
第四期:“重生”期。
其中第一期和第二期,就主要是通过转化性技术。
“为什么是我?”期,离婚者体验到无数的委屈和愤怒。通过倾诉,这些情绪被缕析条分,逐渐明白了几种在离婚哀悼期必须分别重要的感受。
它们分别是:分离、拒绝、抛弃、丧失和崩溃。
分离,准确地说,不是一种感觉,而是一个对事实的客观描述。
分离可能带来被拒绝感和被抛弃感,也可能带来悲哀和愤怒,还可能带来放松、解脱和自由的感觉。
离婚时,产生了被拒绝感,是因为,曾经感觉到“被接受感”,尤其是感受到“被完全接受”的感受;
离婚时,产生了被抛弃感,是因为,曾经感觉到了“被收留感”,尤其是感受到了“被无条件收留”的感受。
离婚时,产生了丧失感,是因为,曾经感觉到了“拥有感”,尤其是感受到了“彼此永远拥有”的感受。
离婚时,产生了崩溃感,是因为,曾经感觉到了“完整感”,尤其是感受到了“两个人成立了一个完整家庭”的感受。
离婚者进入“如果当初……”期,就在于通过她或他希望通过后悔,从而能够保留这些当初的感觉,“如果当初我或者他做了……,我和他就可以保留住那些被完全接受、被无条件收留、彼此永远拥有,两个人成立了一个完整家庭的感觉了。”
在此不断后悔,不断回想的过程中,离婚者也逐渐能够接受两点:
一,离婚的结局也有自己的责任和不当。从而他/她可以不沉溺在对前妻(夫)、对第三者、对上帝、对媒人埋怨和愤怒中。
二,也开始逐渐能够看清楚,那段婚姻中既有自己珍惜的、不愿放弃的各种感受,如被肯定、被接受和生命的统一感,同时,那段婚姻中也有很多双方长期以来都不能忍受的因素,如彼此的控制,用孝顺抹杀爱情,用责任谴责对方,性压抑等等。从而可以不沉溺在对婚姻的怀念和惋惜中。
这种接受性态度的出现,首先是被动地忍受,也就是“随它去”期。离婚者变得心灰意冷、随波逐流。实质上进入了一个隐匿的抑郁状态。
这种状况看起来是接受了离婚这件事情,而不是停留在前面两个时期,成为一个怨妇或者怨夫。
但是此人从此对亲密关系也变得冷漠和拒绝了。
如果进入“随它去”期后不久,离婚者开始观察到自己正在自我沉沦,并且不甘心此生就此在麻木、冷漠中度过。
他/她就会进一步开始进一步反思“离婚”这件事,这一次的转化不仅仅是前面的那种简单的泄愤式的倾诉。
而是精神分析师拜昂所说的的超越性转化。
超越性转化一般有三种途径:信仰通道、科学通道、艺术通道。
这个离婚者通过对离婚的反思,最终可能发现:
1)原来离婚这件事情就是展现了佛陀和观世音菩萨不断告诉我们的真理,诸行无常、诸法无我、诸漏皆苦啊;
2)原来离婚这件事情就是呈现了《易经》蕴含的“变易-简易-不易"的易理啊。
刚柔相推而生结婚和离婚这两极,此过程中吉凶悔吝、阴阳转化,无非是刚柔相摩,八卦相荡所成之失得忧虞,进退动静之象也。
是故,作为一个君子,应该怎么来面对离婚呢,自然是,“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乐而玩者,爻之辞也。是故,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
3)原来离婚这件事情就是示现了,《圣经》所说的,属世的终究是不长久、不恒定、不荣耀的,人的苦难来自于没有做到爱神超过爱自己。
“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加福音》 14:26)
4)离婚者对离婚的反思变成了科学考察,他可能成为一个婚恋心理学家,一个婚姻制度史研究的历史学家,一个对婚姻状况和社会分层颇有研究的社会学家,一个比较各种人类社会形态中婚姻状况的人类学家,一个研究离婚造成的脑部神经递质变化的神经生物学家,乃至一个研究生物进化和婚姻制度的复杂关系的进化生物学家。
在成为各种“家”的过程中,他超越了失去原来的“家”的创痛,乃至可能在此过程中建立新的家。
5)当然,这个离婚者也可能在升华离婚的创痛中成为一个诗人、一个画家或者一个流浪歌手。
他可能写出,“一盏离愁,孤单伫立在窗口;我在门后,假装你人还没走。”也可能吟诵出“江雨霏霏江草齐, 六朝如梦鸟空啼。 无情最是台城柳, 依旧烟笼十里堤。”的诗词。
在艺术、科学和信仰说建构的转移-转化系统中,离婚者能够接受那个所爱客体的丧失。
这个客体的到来带来了被完全接受感,被无条件收留感,彼此永远拥有感和自我生命完整感,这个客体的离去也带来了被拒绝感、被抛弃感,丧失感和崩溃感。
然后,带着这份接受的心态,离婚者能够更加准确地爱上下一个人,能够更充分地欣赏和珍惜下一个人带来的被完全接受感,被无条件收留感,彼此永远拥有感和自我生命完整感,也能够更加有韧性地承受伴侣关系中的被拒绝感、被抛弃感,丧失感和崩溃感。
参考文献
(美)麦尔•克兰兹勒 , 帕特• 克兰兹勒著,易晔译, 2003,《离婚岁月》,广西人民出版社
Horowitz, M.J. (1990). A Model of Mourning: Change in Schemas of Self and Other. J. Amer. Psychoanal. Assn., 38:297-324
|
|